活動相關

A只要於111年9月1日至111年12月4日間入住苗栗縣內合法旅宿,或於苗栗在地稅籍登記店家消費,消費單筆滿500元就可以參加抽獎。 ★發票登錄活動:111年10月08日(六)至111年12月5日(一)止。可登錄的發票的消費日期須為111/09/01-111/12/04。
A單筆消費發票滿500元,獲得一組抽獎序號(滿1000元,可得到2組序號,以此類推)。單筆發票登錄最高可獲得 100 組抽獎序號。個別發票消費金額不得累加計算。
A本活動認可統一發票與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需為苗栗縣設立營業登記或稅籍登記店家),然免用統一發票店家開立之收據需有店家大小章與呈現統一編號方為有效憑據。
收據開立如有不實或違反本活動規範事項,主辦單位將取消中獎資格,且得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A中獎的依據。
開獎時,主辦單位將隨機抽出號碼,這一組號碼是該期的中獎號碼,如果抽獎序號完全吻合,表示中獎。
A登入憑證並通過審核後,可以到活動網站「會員登入」中查詢抽獎序號。中獎資訊會公告在活動官網,並以電話及Email方式通知中獎者,若中獎者抽獎後14日內未回覆或主動聯繫,便會取消中獎資格。
A因本活動限定為「自然人」消費, 買受人為公司行號不符合活動資格,所以「 有買受人公司統一編號之發票 」無法參加抽獎。
A參與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正本供查核,中獎後須將發票影本繳交回主辦單位進行審核,若無法提供憑證影本將喪失獲獎權益。
A1.主辦單位將與得獎者另行約定領獎方式,參與本活動並抽到Nissan休旅車、Gogoro電動機車、10萬元現金之中獎者,主辦單位將舉辦頒獎典禮統一頒獎。
2.中獎者須需於開獎日次日起14日(日曆天)內提供以下資料,掛號郵件寄回「403台中市西區華美西街一段36號11樓【苗栗振興計畫活動小組收】進行核對領獎: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領據
(3) 中獎發票影本(正本需保留供查核)。
A凡是營業登記在苗栗的店家單筆消費新臺幣500元,不管食、衣、住、行、育、購(代收代繳看醫生除外),皆可參加此活動。
A活動相關訊息更新及抽獎直播,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準。
A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中獎金額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不含20,000元),須依法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外籍人士需扣繳20%。
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或未能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A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登入→手機條碼專區→發票查詢,輸入發票相關資訊截圖「消費明細」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發票清單」,共兩張,再與領獎信函一同寄出即可。

系統相關

A民眾在註冊資料時,參加者的身分證號碼或是手機號碼輸入錯誤,導致無法會員登入。請民眾加入本活動的客服LINE@:「@254wszvj」,洽詢人員為您服務。
A請民眾加入本活動的客服LINE@:「@254wszvj」或來電0800-300-889,洽詢人員為您服務。
A請民眾換一個瀏覽器,像是Chrome、Firefox、Safari、Opera、Brave、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與Edge,再登錄看看。
A本活動系統需要人工審核的憑證類型為「傳統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由於民眾對於本活動參與非常踴躍,所以需要幾個工作天核發抽獎序號;活動小組會在每期直播抽獎前,凡是符合活動規章的憑證類型給予抽獎序號。
若是紙本電子發票,請刪除原本在傳統發票列表的電子發票,點選「登入發票」→「憑證類型」選擇「電子發票」→輸入相關資料(含隨機碼)→點選「儲存發票」,凡是符合活動規章的電子發票,將直接給抽獎序號。
A請民眾輸入「西元年」即可登錄;若民眾輸入「民國年」則無法登錄喔!
舉例說明:今年是西元2022年,民國111年。
A無實體紙本之雲端發票(如:悠遊卡、信用卡、icash、商店的會員),建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完成歸戶(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CONSUMER/BTC501W/#), 未申請手機載具歸戶之雲端發票,視同紙本發票,請依序鍵入發票資訊(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卡片)專區 >載具消費發票查詢),始獲得抽獎資格。
A請民眾點選「請求相機權限」→鏡頭選擇「Facing back:0」→點選「開始掃描」→掃描電子發票左邊的QR碼,即可匯入發票資訊。
若電子發票依舊不能掃描,請民眾在掃描發票的下方,使用手動的方式輸入電子發票,要記得填寫隨機碼(隨機碼在紙本電子發票,賣方統編的上面),儲存後即可獲取抽獎序號。
A不能,電子發票請點選「登錄發票」→「憑證類型」選擇「電子發票」→輸入相關資料(記得填隨機碼)→點選「儲存發票」即可。
A請民眾晚點再登錄
本活動的系統電子發票是直接串連國稅局的資料庫;會發生系統塞車是因為這時段為熱門階段,不只本活動系統串聯國稅局資料,其他縣市也是,所以才會造成塞車。
A本活動的電子發票系統會自動到國稅局抓取資料,所以只要發票號碼及隨機碼沒有錯誤,輸入的金額將會更正為店家給國稅局的金額給予序號,後續民眾若中獎,活動方主要是核對發票號碼是否相同。
A此問題可能為店家未將發票資訊上傳給國稅局,導致本活動系統無法抓到發票資料;請您消費天數過3-4天後,再登錄發票即可。
A請民眾到自己雲端發票的APP複製「手機條碼」與「財政部驗證碼」即可。貼心小提醒:手機條碼連同「/」(斜線)要一起輸入喔!
A由於雲端載具為每人一組,所以無法匯入同一人的苗栗幸福旅遊節的會員帳號。
A請民眾加入本活動的客服LINE@:「@254wszvj」後,請截圖未匯入的雲端發票及提供姓名和手機,上傳至LINE@洽詢人員為您服務。
A無實體紙本之雲端發票(如:悠遊卡、信用卡、icash、商店的會員),建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完成歸戶(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CONSUMER/BTC501W/#), 未申請手機載具歸戶之雲端發票,視同紙本發票,請依序鍵入發票資訊(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卡片)專區 >載具消費發票查詢),始獲得抽獎資格。
A同一筆交易取得多張連續收銀機統一發票者,登錄以第一張之發票號碼為準,另亦須完整保留此單筆消費之所有發票,以利中獎後之核對。
A可以,例如發票登錄產生10組抽獎序號,若其中1組序號幸運中了某期獎項,其餘9組抽獎序號仍可參加下期抽獎。
A1.因本活動中獎規定,須繳交正本發票留存檢核,故無法主張影印紙本發票領獎,因兩邊均須繳交正本發票,故請民眾自行評估抉擇。
2.雲端發票因本身無實體(採數位證明),若雲端發票如已中財政部統一發票,不影響參加旅遊節中獎資格。